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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研究生学历教师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10-20   点击:   来源:原创   录入者:陈益峰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,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常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》(常教人〔2023〕24号)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我区研究生学历教师职称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范围、对象

公办各中小学在编(或聘用制)在岗、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聘在岗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,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,符合研究生学历教师职称初定条件的教师。

二、学历、资历要求

1.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,所学专业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,考核合格。

2.须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,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,在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,或获得博士学位后,能胜任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工作,可初定一级教师。

符合初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应报尽报,不占学校推荐申报名额。

三、研究生学历教师职称初定资格申报

    申报材料需要网上上传材料,具体要求如下:

(一)学习上传步骤

登录常州人事考试网(https://{域名已经过期}/pc_jxjy/courseinfo.do?op=chapter_play&course_id=3&chapter_id=2),认真学习职称初定上传的相关操作。

(二)上传申报材料

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,(https://rs.jshrss.jiangsu.gov.cn/index/),点击个人办事—人才人事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—职称初定申报,根据要求完成相关材料上传工作。

(三)相关要求

1.根据网上要求上传:学历学位信息、专业技术资格、奖惩情况、工作经历、继续教育情况(上传新教师培训合格证书、每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情况、公共科目合格证书汇总表:从2011年起算,平均每年1张)、工作业绩、工作总结、年度考核信息、社保缴费证明、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等。

注意:公共科目证书从2011年起算,平均每年1张(张数=2023-第一学历毕业时间);聘用制教师单位同意证明要盖单位章和常开公司章。

2.上传材料为PDF格式,各校要认真审核上传材料,确保真实、准确、规范、齐全上传材料一般为原件。

  3.申报人员所有相关材料上传成功等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通过,打印申报表,单位盖章,送区组织人事处

  4.网上材料上传时间截止到11月6号(周一)前

四、报送要求

以校为单位,填报《2023年研究生学历教师职称初定人员名册》(附件1并将电子版表格和表格盖章版pdf于20231027日(周)前发送至邮箱:740347380@{域名已经过期}联系电话:85177992

 

      

常州国家高新区(新北区)教育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102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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